1.材料价格含税,为什么还要算税?是否重复?
这里的回答一定要明确,绝对不重复。可移动家具、电器等材料、半成品甚至成品都包含增值税、消费税和关税(及附加税费),而建筑业缴纳营业税(及附加税费)。这四种虽然统称为流转税,但计税顺序不同。除特别说明外,计税公式的顺序为营业税税率*(1+增值税税率*(1+消费税税率*)材料、半成品或成品在工业化生产的流通环节可能要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关税。当它们到达建造阶段时,它们实际上是到了最终消费者那里。
税法明确规定,只对流通过程中的增值额征收增值税,可以抵扣之前流通环节缴纳的税款。最终消费者是增值税的支付者。有发票的材料是指如果材料以100元出售,增值税在17元,施工企业将花费117元购买材料。如果不考虑其他运输、损耗、搬运、装卸、仓储等费用,施工方暂估价材料的确认价格应为117元而非100元,已确认的117元也应继续缴纳营业税。如果初步暂估材料按照100元计入成本,结算时间(117-100)*材料结算数量*(1+营业税税率及附加),也就是清单和定额中的税率。
2.我们支付了5%的税率。为什么审计(或甲方)只算出3.48%的税率?
营业税属于地方税。为了计税方便,地方政府对一些小公司的企业所得税推出了固定税率,即按照营业额收取相同百分比率的企业所得税,而不考虑利润水平。如果这个税率是1.6%,再加上3.4%的营业税,就是5%。这5%的税率统称为综合税率。在成本上,甲方只会为你支付3.4%的营业税,而不会支付1.6%的所得税。所以交的税比交的税多。回去跟老板解释需要一些时间。真的不是造价人员的错,也不是甲方或者审计人员的错。
3.甲供材料的税收如何处理?
对于一般生产流通行业的建筑商,甲供材料应计入工程造价。因为工程竣工涉及的问题,建筑行业的发票拿不到,他们采购的材料在财务账目上也不好处理。
在成本价中,甲供材料的其他费用可以不算,但必须含税,公式=甲供材料金额*(1+税率)
甲方供应材料的时候,什么都不能留,税必须留。公式=甲供领料金额*(1-可留存的费率),因为甲供材料期间,甲供材料产生的税金已经有一大半上缴了,有些成本人员还要退回计算出来的税金,所以是亏本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