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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版《福建省总承包模拟清单计量规则》发布!
浏览:2064      发布日期:2023-11-30 08:15:13

关于印发《福建省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

模拟清单计量规则(2022年版)》的通知


闽建筑〔2023〕1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我省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计价,促进工程总承包发展,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量规范》(GB50854-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量规范》(GB50856-2013)、《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标准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2020年版)》、《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模拟清单计价与计量规则(2020年版)》(以下简称《模拟清单计价计量规则》)等,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省造价总站组织编制了《福建省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模拟清单计量规则(2022年版)》(以下简称本清单),现予印发,自2023年5月1日起执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清单与《模拟清单计价计量规则》配套实施,与《模拟清单计价计量规则》不一致之处,按本清单执行。
二、《模拟清单计价计量规则》附件2、3同时废止。
附件:《福建省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模拟清单计量规则(2022年版)》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1月18日
附件下载:


福建省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模拟清单计量规则(2022年版).doc


目 

总 说 明

第一部分 勘察设计费清单

第二部分 建筑安装工程费清单

第一篇 建筑装饰工程

第1章 土石方工程

第2章 地基处理与基坑支护工程

第3章 桩基工程

第4章 砌筑工程

第4章 砌筑工程

第5章 现浇混凝土工程

第6章 现浇混凝土钢筋工程

第7章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工程

第8章 钢结构及构件工程

第9章 门窗工程

第10章 屋面及防水工程

第11章 保温隔热、防腐工程

第12章 楼地面装饰工程

第13章 墙、柱面装饰与隔断、幕墙工程

第14章 天棚工程

第15章 其他装饰工程

第16章 室外总体工程

第17章 措施项目

第18章 其他项目

第二篇 安装工程

第1章 电气工程

第2章 建筑智能化工程

第3章 通风空调工程

第4章 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

第三部分 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清单

第四部分 工程建设其他费清单


总 说 明

一、《福建省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模拟清单计量规则(2022年版)》(以下简称本清单),包括:第一部分勘察设计费清单;第二部分建筑安装工程费清单;第三部分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清单;第四部分工程建设其他费清单。

二、本清单是以《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量规范》(GB50854-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量规范》(GB50856-2013)》及其福建省实施细则为基础,根据《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标准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2020年版)、《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模拟清单计价与计量规则》(2020年版)以及国家和我省现行有关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结合我省实施工程总承包实际情况进行编制的。
三、本清单适用于我省房屋建筑工程在初步设计阶段实施工程总承包的计价活动,不适用于初步设计图纸深度未达到《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要求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计价。
四、本清单由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项目特征与要求、工作内容组成。其中项目特征与要求按照项目特征和发包人要求分别列项。
1.项目编码采用十二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具体含义如下:
第1-2位为模拟清单分类码,01表示勘察设计费清单,02表示建筑安装工程费清单,03表示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清单,04表示工程建设其他费清单。
第3-4位为工程专业分类码,00表示通用专业,01表示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02表示通用安装工程。
第5-6位为模拟清单章节顺序码,自01开始依序编码。
第7-9位为模拟清单项目顺序码,自001开始依序编码。
第10-12位为拟建工程项目模拟清单项目名称的顺序码。
2.项目特征与要求为形成该模拟清单综合单价的主要要素。本清单在发包人要求栏目中所列示例,仅为常见情形,并不代表所有情形,需根据工程项目实际确定。
3.工作内容除另有规定和说明者外,均视为已经包括完成该项目所列或未列的全部工作内容,如虽未列出但必然发生的机械移动、材料运输等辅助内容和施工工序。工作内容应与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发包人要求一并阅读和理解。
4.计量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五、编制拟建工程项目模拟清单时,除另有规定外,尚应遵循下列规定:
1.项目编码第1-9位按本清单规定设置,第10-12位由编制人自001开始依序编码,同一招标工程的项目编码不得有重码。
2.项目名称按本清单规定设置,不作修改。
3.计量单位除另有规定外,按本清单规定设置,其中,本清单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计量单位的,结合拟建工程项目实际,选择确定其中一个计量单位。
4.项目特征按本清单规定设置,一般不作修改,必要时可添加。
5.项目特征所对应的发包人要求按照发包人提供的发包人要求填写,反映拟建工程项目的建设标准、功能需求、技术参数、规格型号等。实际要发生的,必须填写;实际不发生的,无须填写。已填写的均视为实际要发生,未填写的均视为实际不发生。
发包人无特殊要求的、影响综合单价较小的,在发包人要求栏目中均填写“综合考虑”。
主要材料设备、影响综合单价较大的,不应在发包人要求栏目中填写“综合考虑”。
6.工作内容应依据项目特征、发包人要求予以重新确认,不发生的工作内容不应列出,应予以删除;增加的工作内容应列出,应予以补充。
7.建设标准、功能需求、技术参数、规格型号等难以确定的,或主要材料设备的市场价格差异较大的,可采用暂定综合单价或暂定主材进行计价。
采用暂定综合单价方式的,项目特征所对应的发包人要求均不必填写,但需在发包人要求栏目标注“暂定综合单价”。
采用暂定主材方式的,需同时列出主材数量和单价,并在该条模拟清单的下方按下列格式要求列出(格式见计价表格):在项目编码栏目标注“主材1、主材2......”,在项目名称栏目列出材料设备名称,在项目特征栏目列出型号规格,在发包人要求栏目标注“暂定主材”,在计量单位栏目列出采用的计量单位,在工程量栏目列出一个计量单位模拟清单所需要的材料用量(含损耗),在综合单价栏目列出暂定主材的单价。
8.一个计量单位所需要的材料用量(含损耗)变化幅度较大、主材可能发生变更的,参照本清单发包人要求中的示例,采用暂定含量、暂定运距的方式,工程结算时按实调整。
9.模拟清单中所列工程量应按本清单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量。工程量的有效位数按下列原则确定:
(1)以“t”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数字,第四位小数四舍五入。
(2)以“m”、“㎡”、“m³”、“㎏”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3)以“个”、“台”、“套”“件”、“根”、“项”、“组”、“座”、“具”、“点位”、“系统”为单位,取整数。
10.本清单缺项的,按照本清单编制原则与方法予以补充,其项目编码由B加上模拟清单分类码、工程专业分类码和补充模拟清单顺序码(自001起顺序编码)组成,如B0201001,同一招标工程的项目不得重码。补充的模拟清单需包括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与要求、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工作内容。
11.发生下列情形时,应按下列规定在模拟清单编制说明中载明:
(1)本清单各章节说明与拟建工程项目实际不一致的,应载明实际做法。
(2)各章节说明中规定依据项目实际确定的,应载明实际做法。
(3)发包人要求中标注“综合考虑”的,应载明编制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时采用的具体做法。
(4)采用本清单各项综合指标估算、确定的,应载明所采用的依据、类似工程指标及拟建工程项目实际采用的指标。
12.编制模拟清单综合单价时,按成品编制的模拟清单项目,若采用成品价格计价的,按成品价格计入综合单价,不再计取现场制作费用;若采用现场制作安装进行计价的,应包括制作安装的所有费用。
13.当拟建建筑有绿色建筑要求时,应参照类似工程,按绿色建筑星级标准描述项目特征与发包人要求。
六、下列情形需在发包人要求中予以明确:
1.采用预拌砂浆的。
2.采用清水混凝土、彩色混凝土的。
七、除另有规定外,下列情形在工程结算时重新调整综合单价,并调整工程造价:
1.发包人要求变更,且综合单价发生变化的。
2.招标控制价中的综合单价,存在虚高、虚低,或存在错、漏的。
3.已标价模拟清单中的发包人要求与招标控制价中的发包人要求不一致,且不利于发包人的。
八、除另有规定外,下列情形列入综合单价包干风险范围,已标价模拟清单综合单价不作调整。
1.与项目特征对应的发包人要求中标注“综合考虑”的。
2.本清单规定工程结算时不作调整的。
九、除费用定额与预算定额中包含的应由承包人承担的材料检验试验费外,由发包人自行委托检测的新结构、新材料的试验费,以及对构件做破坏性试验、其他特殊要求检验试验费、应由发包人委托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费用(如:桩基检测,门窗幕墙性能检测,面砖、预埋件、螺栓拉拔试验,胶相溶性试验,防雷测试,通电测试,建筑安全、消防检测,室内空气质量检测等费用),均不应列入工程总承包总造价。
十、本清单未编列人防工程相关清单项目,按照工程项目实际自行补充。
十一、本清单由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负责解释。


第一部分  勘察设计费清单

说  明

一、模拟清单项目

1.本章勘察设计费清单包括岩土工程初步勘察费、岩土工程详细勘察费、初步设计费、施工图设计费、竣工图编制费、非标准设备设计费、BIM专项设计费、其他专项设计费,当一个发包项目中有多个单项工程或不同单位工程的取费依据或标准不同时,应分别编码列项。
二、项目特征与发包人要求
1.岩土工程初步勘察费、岩土工程详细勘察费、初步设计费、施工图设计费的项目特征和发包人要求可不描述。
2.BIM运用阶段可以是设计、施工、运维某一个阶段单独运用BIM技术,也可以是设计、施工两阶段运用BIM技术,或者设计、施工、运维三个阶段均运用BIM技术。
三、初步设计、项目特征与发包人要求未明确的,按照下列规定计价。
1.非标准设备设计收费的计费额一般为该非标准设备的初步设计概算,没有初步设计概算的,可以非标准设备的造价作为非标准设备设计费的计费额。非标准设备设计的招标控制价中单价(或费率)由招标人根据非标准设备的具体情况,依据市场行情或参考国家、地方有关非标准设备设计费率确定。
2.其他专项设计费应在发包人要求明确单独计算的其他专项设计费名称,并明确包含的设计内容。其他专项设计费招标控制价根据市场行情或参考国家、地方有关设计收费标准或指导价进行编制。
3.模拟清单招标控制价中所列的勘察设计费为暂定金额的,应根据招标人的设计要求、设计范围以及设计内容,在工程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结算办法。
4.编制招标控制价时,下列情形可计算竣工图编制费:
(1)对竣工图成果要求比较高的重大项目。
(2)竣工图编制难度比较大,绘制作业量比较大的复杂项目。
(3)多个工程总承包单位协同完成施工、需要统一编制竣工图的项目。
(4)招标人认为有必要的项目。
四、其他
1.非标准设备设计费,是指设计非标准设备的费用。
2.BIM专项设计费,是指招标人依据《福建省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指南》、《建筑信息模型应用统一标准》GB 51212T-2016、《建筑信息模型设计交付标准》GB/T 51301-2018、《建筑信息模型施工应用标准》GB/T 51235-2017、《建筑工程设计信息模型制图标准》JGJ/T 448-2018等相关标准和规范,根据工程项目复杂程度、BIM技术不同应用深度,委托技术服务单位提供相应服务所发生的费用。BIM专项设计费工作内容包含BIM技术应用费和BIM技术应用咨询服务费。
3.其他专项设计费,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招标人要求未包含在发包工程初步设计费、施工图设计费中的装配式混凝土PC构件深化、钢结构PS构件深化、绿色建筑、海绵城市、基坑支护、室内二次装修、智能化等的专项设计费。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本章岩土工程初步勘察费、岩土工程详细勘察费的工程量,按勘察数量以“孔”或“m”计算。

二、本章初步设计费、施工图设计费、竣工图编制费、BIM专项设计费的工程量,按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的建设规模,以“m²(建筑面积)”计算,也可另行确定计量单位。
三、本章非标设备设计费的工程量按非标设备的数量以 “台”或“套”计算。
四、本章其他专项设计费的工程量按一个专项设计项目列一项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