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
1、采用一般计税法编制和审核工程预算时,2019年4月1日以后执行增值税税率9%;采用简易计税法编制和审核计价文件时,2019年4月1日取消简易计税法统一执行一般计税法。2、采用一般计税法审核工程结算时,无论是否开具发票,2019年4月1日以后均执行增值税税率9%。3、采用一般计税法审核工程结算时,如已经开具部分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税率3%,2019年4月1日以后均执行增值税税率9%。1、采用一般计税法编制和审核工程预算时,2016年5月1日以后执行增值税税率11%,2018年5月1日以后执行增值税税率10%,2019年4月1日以后执行增值税税率9%2、采用简易计税法编制和审核计价文件时,2016年5月1日以后执行增值税税率3%,2018年5月1日以后执行增值税税率3%,2019年4月1日以后仍执行增值税税率3%。3、采用一般计税法审核工程结算时,如未开具发票的,根据不同区间执行不同税率,2016年5月1日以后执行增值税税率11%,2018年5月1日以后执行增值税税率10%,2019年4月1日以后执行增值税税率9%。4、采用一般计税法审核工程结算时,如已经开具部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率11%、10%、9%,已经开具发票部分税金按实计取,剩余部分根据审核时间区间,执行相应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5、采用一般计税法审核工程结算时,如已经开具部分增值税普通发票的税率3%,仍根据不同区间执行不同税率,2016年5月1日以后执行增值税税率11%,2018年5月1日以后执行增值税税率10%,2019年4月1日以后执行增值税税率9%。1、2016年5月1日以前签定合同的采用定额计价的工程结算时,双方可执行原合同按营业税税率结算;或者协商一致根据文件规定签定补充协议,将2016年5月1日以后完成工程量变更为增值税计税方式结算。2、2016年5月1日以前签定合同的采用清单计价的工程结算时,为了维护原合同的有效性,双方可执行原合同按营业税税率结算;或者协商一致根据文件规定签定补充协议,将2016年5月1日以后完成工程量变更为增值税简易计税方式结算;或者协商一致根据文件规定签定补充协议,将2016年5月1日以后完成工程量变更为定额计价增值税方式结算,同时考虑中标浮动率(特别注意,国有投资必须采用清单计价的工程不能变更为定额计价方式,否则可能面临审计风险)。以上专家解读意见根据行业专家在《求实造价论坛》上的讨论内容汇总和总结,尽管力求抛砖引玉,但是难免存在认知偏差,不代表本公司专业观点,不作为对文件理解的判断依据,仅供求实软件用户学习、交流和探讨,本文件最终解释权归发文部门所有。